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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被人用来开了沪A的帐号,请问我应该怎么办?(陈先生) (2007-3-26 9:25:25)
    您可先通过上海登记公司指定交易查询电话021-68800030查询您的上海股东代码卡在哪个券商进行指定交易,然后在该券商处办理挂失后,到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代理开户机构重新办理新的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咨询电话:4008888400
我从一个证券公司转到另一个证券公司时,我把股票总数记错了,主动提出销一半,证券公司就销了,可那一半是我的。当时的凭证我没有,销我股票时证券公司也没有给我凭证。请问我能把销了的一半要证券公司给我吗,好像是2003年的事,现在有12万左右。能帮我吗?谢谢。
我2001年买入东方电子至今未抛,但是没有对其进行起诉,请问现在能得到赔偿吗?现在起诉还来的及吗?
我的身份证被盗用开户,只查到在哪个证券公司,不知道股东卡号码,证券公司又倒闭了,该怎么办?
您好, 我是河北证券一股民,2005年10月取钱,发现股票现金不翼而飞,向公安报案经公安查明属 内部合伙作案,现已通辑批捕.2006年1月成立行政整顿工作组,进行了个人债权登记申报本金130万元. 至今一年多了没有给甄别确认,现在我要向法院申诉,整顿组说高院破产"三暂缓‘‘不能诉讼. 我的利益受到 巨大损失,我要维权!!!!!!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宝钢股份的长线投资者,最近国内外钢铁行业风起云涌,个人也看好宝钢今后的发展,但是有关宝钢股份和宝钢集团关系方面个人有几个疑问: 1、宝钢股份的发展和宝钢集团是否冲突?宝钢现在可以说是钢铁主业整体上市了,但是现在从湛江项目到八一钢铁直至海外的铁矿资源收购方面都是由集团公司出面,那将来是不是又面临一个同业竞争的问题?请问这方面关系大股东和股份公司如何处理? 2、宝钢的发展计划中有两个说法:一是宝钢集团2010年达到产能5000万吨,还有一种是宝钢股份2012年达到5000万吨。从目前的发展看,宝钢集团主要是并购和新建;但是宝钢股份的发展计划并没有给投资者详细的预期。请问宝钢股份有无具体的实现自己目标的计划方案,具体步骤如何? 3、宝钢海外上市是否确有其事?是宝钢股份还是宝钢集团?宝钢集团是否有在国内“整体上市”的长远计划(例如10年之内)?
2006年4月13日600296兰铝公司网站刊文《董事长冯诗伟总结一季度工作》披露兰州铝业一季度业绩大增,中铝已经达成协议继续增持,于是我于6.6元购入45900股,结果下午兰铝公司说该新闻不实,把它撤了。虚假信息造成我1万2千多元损失,请问能否起诉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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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759 12月29日,我所买的股票是000075,规定9点15竞价,我不到九点就竞价,竞价完之后,9点15分,我的价格是4.11元,九点17分到18分,竞价是4.52元,九万多手,我是先排队,9点半后开盘,竟然未成交? 刘先生 2009-1-5 9:30:02
  目前,我国沪深两市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所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产生开盘价,这一过程为集合竞价。开盘时以开盘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集合竞价时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同时,两种竞价方式都遵“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集合竞价期间开盘价的产生原则是:(1)以此开盘价成交,能实现最大交易量;(2)高于此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此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此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根据以上规则,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期间,买入申报的价格等于开盘价时,在卖出申报少于买入申报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成交的;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开盘价,则应全部成交。因此对于成交结果,要及时查看成交回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您根据以上规则对照您具体的买卖方式、时间、价格等,即可找出未成交的原因。
金永泉 2009-1-5 9:30:02
3150758 《金飞达高级经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是否成为2008年度高送转的挡路虎?
贵公司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该《办法》将“每股净资产”列入公司高级经理人员年薪总额考核指标及权重(占12 分)。如果2008年度进行高送转(如10股送转10股),则公司高管的利益将受较大影响,也就是说,由于这一指标的存在,公司高管就没有为股民送转的积极性,将股民热切希望公司08年能有一个好的分配方案的希望打破了,这对于流通股民是否不公平?12月23日股价大跌近9%是否与这一方案有关?
李先生 2008-12-29 9:10:40
  1、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的基础是公司效益的增长和净资产的增长,不是送股转增股的多少,公司价值的增加是投资者获得收益的源泉,不是股数的增加。这一根本点公司经理层与广大投资的利益是一致的。
    2、高级经理人员年薪总额考核指标是董事会慎重考虑多方因素,综合确定的。
    3、至于23日公司股价跌8.8%公司无可奉告,但可以提示一下这位提问的李先生:我们公司股价从4.16元反弹至7.55元,幅度达81%,23日有近百家公司股价达到跌停是否都是这些公司出了什么不利的公告,而大盘跌幅也达到4.7%又是什么原因呢,是人行降息吗?那可是利好呀.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马 辉 2008-12-29 9:45:04
3150757 博闻科技质押股权给银行,不发布公告是否正确?
     2008-12-17刊登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闻科技")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5,73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8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博闻科技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的46,956,6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289,905股,限售流通股25,666,695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日,博闻科技将其持有股份中的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08年12月15日,博闻科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5,739,2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5,933,372股,无限售流通股29,805,868股。限售流通股35,933,372股中的30,000,000股做了质押。
    博闻科技没有发布公告。
李界 2008-12-22 9:07:57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签订重大股份质押合同,需要根据上述规定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如果不刊登公告,则够成虚假陈述,证监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黄亚平 2008-12-22 9:35:04
3150756 秦川发展的整体上市是否有进展? 林先生 2008-12-15 9:14:06
  首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整体上市是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目前我公司尚未从集团公司得知整体上市有明确计划。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00837 
汪腾锋 2008-12-15 10:07:31
3150755 我是东力传动公司股票的长期持有者,一直看好公司的发展,公司的业绩也有目共睹。但是自11月12日,公司公告二股东违规买卖股票事宜公告以后,公司股票走势逊于大盘,明显有投资者选择了卖出。另投资者疑惑的是,二股东为公司高管持有的公司,为什么会在大盘如此低迷时开始减持公司股票呢?显然可能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公司的接单情况,不再看好公司的未来了,而公司也没有任何解释!目前冶金行业很困难,真不知道对公司有多大影响?公司这两年一直高速增长,想问一下,按目前接单情况,公司预测明年收入和利润能否会下降呢? 张先生 2008-12-8 13:27:30
  感谢您对东力公司给予关心和支持。现就相关问题与您交流:
    二股东是东力公司骨干持股的公司,亦是一家投资公司,从事相关投资管理活动,因投资项目资金有少量缺口,考虑出售了部分股份,其行为与东力公司无关。
    东力公司主要市场之一钢铁业进入困难期,按中钢协相关预测,明年二季度才会有好转迹象,则减速机需求将会相应减少,但有些重要信息不容忽视,如企业倒闭主要为小钢厂,大中型钢厂仍在经营,则有利于钢铁业整合;大跌的钢材产品多数是“大路货”,但“高、精、尖”产品仍有利润空间,可促进钢厂调整产品结构;钢厂对价格敏感了,进口设备采购少了,能替代进口的国产设备可以多一些;增值税改革后,钢厂可将减速机设备等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了,减少成本;以及国家相关刺激经济政策陆续出台。
    东力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对于明年收入、利润等指标会在08年年报中披露。谢谢!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徐 坚 2008-12-8 13:27:30
3150754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王女士 2008-11-24 9:15:12
  (1)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2)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以面值1000元为1手,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3)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行T+1交收,投资者与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手续。
徐 燕 2008-11-24 9:38:58
3150753 攀钢钢钒10月25日公告称“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但从公开信息来看,至今未见核准文件公告,也就是攀钢钢钒至今未拿到核准文件,根本无法确定何时正式启动重组,何时实施现金选择。而今天公告称“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本公司股票价格有可能出现一定波动,并因此影响上述权证内在价值....”,默认现金选择在行权之前的含义。
    由此可见,该公司11月10日公告披露信息存在是否合法的疑问。盼复,谢谢!
李女士 2008-11-17 9:04:20
  这是风险提示,权证的风险本来就很大。 徐 静 2008-11-17 9:23:47
3150752 一位陕西的朱姓投资者反映,从今年年初到7月份,一直有一些咨询机构,采用电话推销方式,以每股2元-3.3元的高价向投资者转让“山东神舟航电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这些中介公司声称,“港岳航电”将与“山东神舟”合并,因此山东神州公司的法人股就是“港岳航电”的法人股,并鼓吹港岳航电今年10月份就要转入主板市场。这位投资者估计,“所涉及金额估计有数千万元,我所能联系到的受害者有10多位,涉及金额数百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达200万元。”他说,参与此事的有港岳公司的两个大股东永昌公司和港盛公司等。到现在,除了部分向公司高管赵龙华、赵兴君的账户汇款的投资者收到“山东神舟航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外,向孙兆安账户汇款的仍然石沉大海。
    
    请问律师:向这种情况要如何维权?本人至今未收到股权转让书,又无法去泰安市公安局报案,要如何追回款项?可以向咨询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吗?
林先生 2008-11-10 9:17:43
  《公司法》第139条,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所或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因此上述的交易不合法。而四部委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于编造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以转让股份的面目出现,通过中介机构以各种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销售所谓“原始股”等方式是违反《证券法》第10条的规定。国办99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视为非法行为。并且四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因此投资者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控告,也可以向当地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要求查处,必要时也可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金永泉 2008-11-10 10:03:20
3150751 000561的陕长岭在没有公告的情况下,没有告知对方,就将10%的股份划拨不知谁的账户了。这种做法,交易所有规定吗?不求别的,只是想知道一下为什么?谢谢了! 钱女士 2008-11-3 9:08:27
  经查,该公司尚在停牌中,没有进行股改,也没有重整结果,应该不会划走您持有的股票。 马 辉 2008-11-3 9:27:40
3150750 五粮液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根据行业正常价格情况以及公开数字显示,集团公司每年要白白侵占上市公司一半多的净利润,上市公司董事长唐桥(也是集团公司总裁)最近还公开说要保证集团获取合理利润,请问二级市场投资者(股民)如何维权? 朱先生 2008-10-27 9:02:18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可能存在的不公平关联交易,股民维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第一、股东具有监督权。中小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对董事、监事和高管提出质询,要求其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作出说明,并可以要求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定价准则等作出说明。     
    第二、投票反对权。对于须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小股东在认为交易价格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投反对票。       
    第三,事后质疑权。对于不合理的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在媒体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让更多的股东或有兴趣的人关心这项事情,去监督大股东的作法。
    第四、请求撤销违法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五、代表公司诉讼。如果中小股东认为或有证据表明关联交易已经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亚平 2008-10-27 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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